梧:
首先,關於禮拜五嗰篇crypto 9up,好多謝大家都好踴躍咁留言表達意見,能夠讀到到大家嘅意見其實在下係堅開心的,最起碼大家唔係好似在下咁9up,係真係有發表一啲可以令大家繼續思考同討論嘅意見先。你知啦,搵嘢9up最驚就係遇到癲佬同柒頭,而事實證明咗大家都係有心討論嘅知識份子嚟。
除咗因為為咗還稿俾個好朋友之外,在下都想大家透過討論同思考去搞清楚究竟而家嘅crypto係啲咩,本質係咩,實際嘅演進係啲咩,只要對crypto有咗初步嘅了解,大家就唔會喺出面俾嗰啲19 KOL呃,然後輸錢。在下從來都唔撚會「授之以魚」,只會「授之以漁」。
而家在下特登9up多一篇,主要係想更詳細咁回應朋友們發表嘅一啲意見,希望更可以做到拋磚引玉嘅功效。
前一篇喺呢度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IrresponsibleEconFin/posts/319592172945070。大家想加入討論不妨可以睇吓在下up乜春,同埋朋友們嘅留言先。
第一條係朋友Tai Kwong Man嘅留言:「咁點解各國一直唔立法管制?」
在下認為有幾個原因—— 1)其實好多個國家嘅領袖(莫要忘記佢地都係上咗年紀嘅人)和政要,其實唔係好清楚或了解究竟crypto係咩,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啦,起碼要等人類社會對crypto有足夠嘅了解先好開始諗下點樣做。
2)Crypto而家頂到籠可以解釋為一個現象,但係喺呢啲政府嘅角度嚟講,喺咪嚴重到要全面監管呢?在下相信就算呢一刻佢地認為未,喺未來嘅三五年內相信都會被逼正面面對呢一樣嘢。在下認為,就算同幾年前比crypto叫做啱啱成為氣候,但係就算真係立法監管啦,之後要點樣維持佢嘅發展呢?在下相信連啲政府都未知道究竟要點tackle呢樣嘢。
3)「敵不動我不動,歐美大國都未郁,咁我地就自然唔會郁住」,呢個就唔係技術問題,就純粹係人性嘅問題了。
第二條係朋友Horace H. W. Ng嘅留言:「而家internet咁方便,禁crypto等於禁賭外國波網,除非鎖網唔係點禁?」
其實嚴格嚟講,禁係禁到的,在下認為主要從一個方面入手——兌換。Crypto講到底被創造出嚟嘅原因就係為咗成為一種法定貨幣以外嘅medium of exchange,咁兌換成啲咩?呢個問題就有一個好classical嘅答案:主要就係goods同錢啦。如果要有效地禁crypto嘅話,就係禁止佢嘅兌換功能。咁當然啦,禁止兌換功能嘅直接後果就係衍生出一個黑市,所以相信政府喺outlaw/regulate之前通常就會比出一個寬限期叫人上繳,唔定罪,跟住可以攞錢走。
但係,在下之前都寫過,最有可能發生嘅結果係政府自己出crypto,然後將其他regulate然後商品化,所以在下並唔認為政府最終真係會outlaw crypto,因為監管佢,繼而令到政府可以更有效地去進行rent seeking,先係符合政府嘅利益。
最後一條係朋友Jack Chan嘅留言:「不同意。政府監管正正是推使人使用加密貨幣因素。政府帶頭做好基建,其實科技系統換個系統連接好容易。(i.e. api唔連gov.hk, XYZ.network) 到時應該兩者並存。
至於hack, 現時不是所有crypto都以proof of work。大部份都開始轉proof of stake了。」
以上嘅comment在下其實係認同架,regulation係絕對比outlaw有效,在下上一篇9up嘅most likely case結論都係「政府帶頭將自己創造嘅crypto貨幣化,將其他crypto商品化」,在下並唔認為outlaw crypto會帶嚟實質嘅好處,但係heavy regulation(主要監管mining同exchange)係會為政府製造rent seeking嘅誘因。
至於proof of stake(PoS),在下認為有小小似property rights嘅討論,不過PoS嘅主要問題係佢比PoW更加容易有double-spending問題。
歡迎大家繼續留言討論。